南通大学财务处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我校深入推进“申博工程”的关键一年,也是财务处“全面规范提升,致力创先争优”的重要一年。2011年财务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以创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学校为目标,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东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加强财务工作规范化与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财务管理制度化、会计核算信息化、财务服务人性化水平,力争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确保学校事业实现“十二五”开局良好。2011年财务处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作风建设。围绕财务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拓展活动载体和内容,通过创建“服务示范科室”和“服务示范岗”等形式,激发广大财务人员的服务热情和工作干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继续贯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和内部工作交流、业务培训、财务分析以及学术研讨等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全国高师财务工作研讨会承办工作,加强学术交流,不断拓宽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努力建设一支观念新、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的财务人员队伍,为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以及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在2010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预算编制办法,合理编制2011年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继续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基本支出的基础上,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确保教学投入稳步增长。围绕博士授权单位立项建设、主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建设以及图书馆搬迁等需要,重点保证“申博工程”、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等发展与建设性经费投入。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地编制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
结合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学院经费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全校各公共课经费投入生均定额标准,理顺学院设备更新与维修经费投入关系,进一步强化财权与事权相结合,不断增强学院经费统筹与管理能力,激发学院办学积极性。
根据省教育厅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出台《南通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检查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预算管理体系。
在对前几年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改革传统的专项经费预算办法,加大对预算内外收支统筹力度,整合学校现有经费投入渠道,统筹安排校级预算专项、省级财政专项和中央财政专项,着力解决重复投入、交叉建设和重分配、轻绩效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专项经费预算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努力促进教学、科研、学科以及人才引进等平台“一体化”建设。
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出台《南通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事前论证、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全程跟踪管理,建立专项经费预算与目标责任相挂钩的专项资金绩效预算与考核机制,努力提高专项经费投入与使用效益。
三、创新学生收费管理方式,提高学生收费管理水平
针对研究生、留学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民办生收费核算方式的转变,不断优化学生收费管理系统,使普通本科生、民办生、成教生、研究生、留学生的收费系统自成体系、相对独立、管理规范。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类学生信息核对与收费系统维护工作,确保全校学生收费收入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认真执行《南通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休学、退学、复学、服役、转专业学生费用的结算与审核工作,每月及时统计和发布学生欠费信息,加大欠费催缴力度,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实现。多渠道宣传学生学费查询及银行卡使用等相关知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配合招生部门为2011年新生办理缴费银行卡,做好各类新生收费信息的初始化工作,确保新生入学缴费注册。通过校园“一卡通”,开发学生自助缴费系统,解决学生各种零星缴费问题。
按照国家有关学生收费政策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收费手续,规范收费行为,做到收费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按规定在校园网、各校区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自觉接受学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原始凭证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审核,规范人员支出管理,强化大额付款过程中合同审核环节,严格支出审批程序,严控超范围、超标准经费开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出台《南通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基建项目概算和基建财务年度预算管理功能,加强对工程项目概算执行的精细化管理和付款审核工作,不断提高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动态把握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及时收集、整理、加工会计数据信息,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了解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财务人员积极开展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配合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对专项经费和二级学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与审计,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完善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根据学校教材核算与管理的要求,出台《南通大学教材核算方案》,加强对学生教材代办费会计核算和库存教材管理;根据南通市医保中心《关于调整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通人社[2010]74号)要求,按照高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南通大学医疗费核算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后勤管理处收取的挂号费、诊疗费和医药费管理。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对三年以上特别是南通大学合并以前的往来款项进行重点清理,查找原因,督促经办人办理相关手续,防止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影响会计核算质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直属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将会计基础规范化具体要求,真正落实到财务处每个人日常工作中去。出台《南通大学收费票据管理规定》、《南通大学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南通大学财务处稽核管理制度》和《南通大学财务决算和分析制度》等,不断加强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建设、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的规范性。借鉴已通过省考核的兄弟院校经验,精心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自查和自评工作,出具南通大学创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学校自查自评报告,为迎接省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六、合理调度学校资金,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加强资金安排与使用的计划性、预见性和科学性,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的资金需求关系,合理调度与运作资金,努力减少贷款利息,尽可能降低财务风险。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1年度银行贷款计划的报批工作,组织修订南通大学2011年-2017年化解基本建设债务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南通大学货币资金结算与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各项资金支付审核与复核程序,加强网上银行、财政国库及公务卡支付管理,推进无现金结算,减少现金流转,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七、加强国有资产价值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统一使用江苏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要求,与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协调沟通,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建立全校资产管理信息网络系统,通过资产管理平台,实时掌握资产的形成、使用、存量、结构、效用和状态等情况,为学校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发挥资产最大使用效益创造条件。
认真做好主校区基建工程完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基建资产的账务移交工作,确保学校资产及时准确入账。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对竣工项目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
八、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形象
通过整理印制财务知识问答手册、学生收费管理宣传手册、推出财务处新版网页、完善财务联系人制度等举措,加强财经政策宣传和服务信息披露,进一步增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切实解决由财务“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误解和矛盾。
结合党员创先争优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创建“服务示范窗口”、“服务示范科室”、“服务示范岗”等活动,鼓励财务人员争当“服务标兵”,努力营造“和谐进取,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积极探索与创新服务新方法、新举措、新技术,进一步完善财务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细节,提高服务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