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退还学生教材、讲义代办费结余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有关高校收费政策规定,学生代办费每学年开学时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因临近学年结束,财务处将根据2010-2011学年学生教材、讲义代办费结算情况,于2011620日退还结余款。届时请学院安排专人到所在校区财务办公室领取款项,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