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经费收费专项检查及“小金库”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及“小金库”专项检查,请各部门认真对照以下检查范围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本部门违规收费及“小金库”自查情况填入附表。

一、代收费乱收费行为

1、代办收费中收费项目超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规定必须由学校统一代办的项目;

2、代办收费中违反自愿、必要和按合理成本原则向学生收取费用;

3、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未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服务性收费乱收费行为

1、服务性收费项目(内容)、收费标准未到财务处统一备案、批准,未做好相关公示

2、服务性收费违反自愿、非盈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费。

三、学院、部门办班违背自愿原则强行收费

各类办班违背自愿原则强行收费或者减少授课时间、授课质量变相提高收费的。

四、“小金库”行为

1、自购收据收费、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2、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5、转移资产、资金设立“小金库”;

6、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另:附《教育收费情况自查自报表》、《小金库自查自报表》,请认真如实填写,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于2017330日前报送财务处学生经费管理科。地址: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104室,电话:85012119



财务处

2017.3.20


附件二“小金库”自查自报表.xls

附件一教育收费自查自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