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17年4月19日
在2017年全省高校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朱卫国
刚才,葛道凯厅长就新形势下如何拓展高校财源、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处理好事业发展与规范管理等几个关系作了一个非常好的讲话,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通大学、常州大学、常熟理工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校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16年高校财务工作取得的成绩
2016年,我省高校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紧扣“两聚一高”总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努力拓展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确保了各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高校内部控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大内涵建设投入力度,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为我省“十三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现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和管理支撑。
(一)高等教育投入稳步增长。从投入总量看,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增强。2016 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达2401.92亿元,比上年增长6.92%;其中,高等教育总投入达539.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13%,高出总投入增长比例3.21个百分点。在高等教育总投入中,财政性经费占55.89%,达301.26亿元,比上年增加21.80亿元,增长7.8%,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7个百分点,这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是很不容易的,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2016年高校学费收入和捐赠收入分别为134.50亿元和5.37亿元,比上年有所增长;企业、社会团体和私人等非政府兴办者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也保持增长。2016年全省地方高校科研经费收入32.72亿元,其中省属高校超过 30亿元,从企事业单位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收入占 43.25%。从生均拨款和支出水平看,在省级财政收入增幅收窄的情况下,2016 年继续稳步提高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本科高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提高到11600元,比上年增加800元,实现了“十二五”以来的“六连增”,目前已高于浙江、广东。2016 年高校生均教育支出达 30642元,比上年增加 2665 元,增长9.53%;其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19708元,比上年增加1000元,增长5.34%。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增强了高校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坚持集中财力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安排下达59.64 亿元专项经费,重点保障高峰学科建设、杰出人才培养、重大成果产出和创新发展引领等重点任务。继续推进高校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省属高校内涵建设经费支出占比达26.8%,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有30所高校已经达到我省规定的内涵建设经费支出占比水平。高校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和特聘教授等四大工程,2016年投入17.6亿元,“十二五”以来已累计投入93.6亿元,项目进展良好,建成了一大批标志性成果。为推进全省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和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2016 年安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4.73亿元、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 3.96亿元。安排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3.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省属高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办学。下达专项奖补经费9100万元,奖励内涵建设经费支出比例达标的16所本科院校和14所高职院校。另外,紧密围绕国家教育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在高等教育阶段,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安排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专项经费 12亿元,
资助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35万人次。
(三)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总体要求,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并贯穿从立项到执行的全过程。一是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高校遵循“统筹兼顾、收支平衡、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原则,将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统一核算、集中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的紧密度。二是预算执行时效进一步增强。全年通报省级教育专项预算执行进度7次、省属高校支出预算执行进度 4次,安排下达 5300万元奖
励经费,对2016年11月底财政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达到85%以上的5所本科高校和6所高职院校给予奖励,有力推进了各校的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三是经费支出绩效不断提升。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继续推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围绕202项绩效目标、172个绩效指标,系统编制省级教育专项经费支出绩效预算。会同省财政厅安排中介机构,重点对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经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获得88.91分的好成绩。四是预决算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各高校按规范流程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财务信息,全面推进“阳光财务”,积极推动网上商城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学校内部监督。
(四)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高校主动适应新要求,财务管理从过去单纯的“核算型”积极向“管理型”转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各高校结合现代大学章程建设,进一步理顺财务管理体制,建立校内各级经济责任制。为优化校领导专业知识结构,实行专业化管理,已向7所省属高校选拔委派总会计师。高校总会计师任职以来,普遍能正确定位,尽快进入角色,协助校长管理财务资产工作,参与学校重大经济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进一步优化校内资源配置,完善各项财经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内部财经管理改革。各高校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评审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真正做到将高校财务管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廉洁理财和精细理财要求落到了实处。二是内部控制建设稳步推进。在调研基础上,出台了《省属院校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指南》及配套文件,指导高校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组织开展专门的内部控制建设培训和专题研究,南京医科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 所试点高校的内部控制建设初见成效。在试点基础上,我省已全面推进省属高校内部控制建设。三是进一步扩大高校资产管理自主权。组织对 41所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过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通报全省并要求有关高校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在全面考核评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制度,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支持高校更好地自主使用和管理国有资产。按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省属高校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高校“家底”,为“盘活存量、管好增量、注重效益、规范处置”奠定基础。2016年底,我厅直接管理的55所学校资产总额达1250亿元,占地面积达15.91万亩,校舍面积达4648.19万平方米。四是高校化债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61所省属高校债务总额,从化债启动前的326亿元(含工程款)减少到2016年的118亿元,资产负债率总体低于15%,比上年下降1.04个百分点,大多高校债务已处于低风险区域,有 8所高校的基本建设债务余额已清
零。对提交基本建设贷款需求的 54所省属高校进行严格审核,增强学校主动管控债务风险意识。五是经费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年度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7个省级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财务检查,督促 10所高校落实优势学科、协同创新等重大教育项目的审计整改要求。
(五)财会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开展落实《会计法》专项检查,对 55所厅属高校和中专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配备情况、学历和职称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全省,督促高校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省属高校财务队伍建设的意见》,从高校财务管理主体责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范管理和能力提升等五个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围绕内部控制、预算、决算、经费统计和资产管理等5个专题,专题培训省属高校财务处长和业务科长近600人次。三是以学术为支撑、以学会为平台,针对新形势下高校财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组织开展多层次研讨,积极寻找新形势下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新模式和新方法。四是组织教育财会人员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2016年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2人、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59人,入选第二期省会计领军人才9人(两期共有21人入选)。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高校财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需要我们抓紧研究,拿出具体解决措施。譬如,2016年对高校的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督查中发现,一些高校对工程建设监管不力,成为腐败问题“高发区”;一些高校资金资产管理存在制度漏洞和监督盲区,廉政风险较大;部分高校校企合作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一些高校党组织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力,不收敛不知止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高校党组织对以权谋私、“雁过拨毛”等侵害学生切身利益,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不重视、不作为等等。省委李强书记就高校巡视发现的问题专门批示:“要强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用好巡视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希望高校领导同志和财务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按照李强书记的批示,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危机意识,正视问题、敢于担当,对涉及财务和资产管理的事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时间表,责任到人,务必抓好整改落实。
二、准确把握高校财务工作新要求
当前,高校财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可以概括为五个“期”,即矛盾积累消化期、投入绩效提升期、发展方式转型期、管理理念转化期、自主管理实现期。加强高校财务工作,既是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重大问题、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找出答案,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十二五”以来,我省高校财务工作取得了多方面的成绩,在储备了大量优质资源的同时,也累积和产生了一些矛盾,体现到财务工作上的最大问题就是跟不上外部形势发展的新要求。
一是政治新形势对高校财务工作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部署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省属高校接受巡视中暴露的很多问题,主要原因就是高校长期以来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依法治校落实不到位,决策程序不规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过去都是不敢碰的高压线,现在这两条纪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成了最松弛的低压线”。财务工作反映中央和国家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反映广大党员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作风,在新形势下,财务工作不仅仅是业务工作,更兼具政治要求。在政治新形势下,高校财务工作必须从政治高度,从管党治党的要求出发,为依法治校把好关。具体而言,就是要抓紧财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经规矩,学校领导干部要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
二是经济新常态对高校财务工作提出新要求。省委李强书记在政协会议上指出,江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关口,正在从“数量追赶期”步入“质量提升期”,面临着爬坡过坎、破茧成蝶的重大考验。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已从关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转向更为关注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如何在保证公平与效率、民生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协调好人才引进和校内人才培养之间的投入关系,是高校财务工作必须考虑的重要议题,也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高校预算管理工作,对其重要性,大家都很清楚,说到底,预算就是一个高校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反映,是高校发展的基本支撑,也是高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全面性还不够,和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得还不够紧密,预算的短期性、碎片化现象还比较严重,对预算绩效的重视程度也不够。高校如何利用“预算杠杆”平衡和调节学校的资源,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显得尤为重要,高校资源配置已从注重投入保障进入注重投入绩效的提升期。这些都是高校财务工作者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三是发展新趋势对高校财务工作提出新要求。随着国家“双流”建设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推进,学校发展方式已进入外延规模发展向内涵特色发展的转型期,高校面临人才引进竞争加剧,以及人才引进费用增加带来的财务压力。对高校财务工作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转变管理思路。我们要主动谋划,为优化投入结构建言献策,这既是学校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重大挑战和考验。各高校必须进一步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加大对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提高资金、资源的使用效益,实现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管理新理念对高校财务工作提出新要求。资金投入及其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是保障学校快速发展、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财务工作是高校综合性较强的管理工作,涉及学校的方方面面,在整个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国家和我省在去年底之前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学校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衡和监督体系。财务工作要主动适应新的管理理念,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同时,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完善财务监督,充分运用财务分析数据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治理新机制对高校财务工作提出新要求。简政放权、全面推进“放管服”是当前党和国家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建立健全符合高校特点的管理机制,进一步释放高校和教师的创新创造活力的重要举措。我们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时,既要做到严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经规矩,又要给予高校更多的资金和资产使用管理的自主权。对高校财务工作者来说,这就需要转变管理理念,主动适应、主动作为,促进管理转型升级。要抓紧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地生根,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财务治理体系,尽快制订完善适合本校实际的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间接费用等管理办法。例如,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省教育厅印发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等,都需要学校完善相关制度,落实配套措施,确保放权后能接得住、管得稳、用得好。
三、扎实做好2017年高校财务重点工作
2017年是我省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全面推进省属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形势要求,高校财务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同志要静下心来,认真研究,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以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抓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资产管控为核心,强化依法理财、内涵建设、责任担当、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和队伍建设,全面助推“十三五”规划落到实处。
(一)强化依法管理意识,提高学校理财能力。一是把好预算管理关。我厅将进一步做好以预算编审、执行考核、绩效分配、结余管理、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制度,继续通报高校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预算中相关经费安排挂钩。各高校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要不断强化预算支出进度管理,特别是2016年底结转资金在1亿以上的 14所高校,以及部分省级项目资金当年使用率低、年末结转结余较多、年底突击花钱的学校要切实加以整改。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预算法》,一切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2016年尚未公开预决算的高校,应高度重视、尽快落实预算公开制度。二是夯实财务基础。各高校要针对近几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财务专项检查和高校巡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时间表,有序有力有效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都整改。三是盘活存量资源。在当前财政收入增幅收窄的情况下,部分高校一方面基本建设债务余额不小,另一方面以前年度结余的沉淀资金比较多,“趴”在账上“睡大觉”,资金结构很不合理。高校必须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与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尽早发挥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今年,我厅将对高校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督促高校对那些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效益差的企业做好关停并转,集中精力做好那些基础好、有特色、有发展前景的产学研结合型企业的发展。四是严控债务风险。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7年起,省属高校举借债务,包括借新还旧,都必须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有关高校务必增强化债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将生均财政拨款和学费与住宿费收入中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债务化解,统筹事业基金、经营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积极拓宽化债资金来源渠道。纳入省定规划的老校区置换要抓紧推进,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债务化解。我厅将加大对高校债务化解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将高校债务化解成效纳入绩效综合奖补考核并与资金安排挂钩。对债务余额大、财务风险高,未按规定积极履行化解债务主体责任,今年仍然没有化债实际行动的高校,我厅将约谈学校主要领导,请其说明原因,限期履行责任。
(二)强化内涵建设意识,优化学校资源配置。资源配置是高校在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带动全局工作开展的“牛鼻子”。高校要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抓手,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实现资源最佳开发利用,促进办学效益显著提高,形成管长远、可持续的治理体系。一是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拨款机制,推进高等教育财务供给侧改革。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在继续提高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的同时,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拨款机制,更加突出公平公正,强化政策和绩效导向,改变“规模导向”的“膨胀机制”拨款方式,从整体上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各高校要从“投入驱动”向“创新驱动”发展模式转变,从政府给钱、给地、给政策不断做大增量的模式,转变为减少政府约束、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效益、做足存量的发展模式。要主动适应国家宏观层面的供给侧改革部署,在高等教育辐射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多谋划。二是统筹整合专项资金,优化外部资源配置。我厅将修订完善优势学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负面清单,明确权力边界。高校要相应地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拼质量、拼内涵,提高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供给水平,实现由“以量谋大”到“以质图强”的战略转变。高校财务工作要紧密围绕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这两大重点,进一步优化投入和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制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三是优化校内资源配置,集中财力办主业。要加快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改革,集中精力将学校资源配置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方面。高校人、财、物应更多地向院系教学一线倾斜,给院系更大的资源配置权和发展空间,要以权责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晰二级学院及院系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院系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效益。
(三)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筑牢遵章守纪根基。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高校党委要严肃认真地担当起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严守财经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带领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十项规定,率先垂范并认真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系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慎重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财经事项。要强化对资金、资产支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遵守财经纪律与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检查,真抓真管,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严格按政策规定管理、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公开招租,资产经营收益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有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规定。高校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财经管理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建立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高校讨论决定、拟定实施重大财经决策时,必须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认真组织缜密论证,必要时应进行专业咨询。各高校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总会计师委派工作,今年,省里将加大高校总会计师配备力度,进一步优化校领导专业知识结构。各高校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资历条件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熟悉业务、廉洁奉公等条件,选好用好财务机构负责人。已经设置总会计师的高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和我省的相关制度,依法保护总会计师履职,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学校财经工作中的作用,提高财务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四)强化绩效管理意识,不断增强提质增效水平。习总书记说:“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高校办学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和收取学费获得,学费是家长血汗钱,财政拨款是广大纳税人的钱,说到底就是老百姓的血汗钱,也姓公。高校要正确看待并切实用好财务管理自主权,在自主支配学费和国家拨款的同时,必须根绝大手大脚、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现象!要树立“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要遵循公共财政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理财,合理筹划学校财力,将学校的长远发展与目前需求协调统一到财务规划之中,将涉及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学科建设、品牌专业、师资队伍和科技创新等内涵建设作为财力安排的重点。要彻底改变重资源获取、轻资源使用绩效,重项目申报、轻项目建设管理的现象。必须强化绩效意识,不断提高提质增效水平。要先选好项目后谈钱,总的来说:就是工作围绕质量做,以质量牵引数量;投入围绕结构调,以结构支撑功能;资源围绕内涵配,以内涵链接外延;政策围绕公平定,以公平促进效率,要通过绩效管理,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财务要充分发挥“指挥棒”“紧箍咒”和“加速器”作用,实现正向激励。各高校要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引领,用活用好高校资源,深度挖掘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潜力,让政府、社会更多地购买高校的服务。
(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巡视、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全面分析决策、执行、管理等环节的风险,树立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把握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平衡,加强对经济业务活动的有效管控,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高校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江苏省省属院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实施指南(试行)》要求,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成立由党委书记或校(院)长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校(院)长作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或成立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通过全面梳理预决算、资金、资产、采购、工程项目、经济合同、所属法人单位等经济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要加快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框架,把“关口前移”作为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首要步骤,将流程再造作为实施的重点。要进一步梳理学校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将信任与监督进一步有效结合,确保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工作转型抓内控,构建全覆盖内控体系;二是结合制度建设抓内控,促进内部管理上台阶;三是结合“两学一做”抓内控,确保内部控制建设落到实处。请各高校务必于5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内部控制建设方案。今年下半年,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高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六)树立以人为本意识,高度重视财务队伍建设。高校越发展,财务越重要。当前,高校财务工作已从事后核算反映转移到事中跟踪控制与事前预测,高等学校财务信息与其他业务信息集成进一步增强了财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使得高校财务管理逐渐走上学校管理的前台。高校财务管理好,离不开一支好的财务队伍,在当前形势下,高校财会队伍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一要严格按要求选好配好财务管理人员。各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规定,财务机构负责人应具有财务、会计、经济、管理专业背景,具有3年以上财经、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财务机构正职负责人选任,须按程序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高校财务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制,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或 10年。今后,省教育厅将积极探索高校之间财务负责人的选拔和交流机制。二要科学设置和配备财务机构科室负责人。各高校应按财务机构的业务功能设置相应的科室,保证本单位在预算、核算、收费、资金、基建及管理等方面基本的财务管理需求,建立科室负责人轮岗交流机制。三要加强对附属单位财务负责人管理。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所属企业(全资或控股)和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的财务人员采取集中管理或分散管理的模式。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规范委派程序,明确委派人员职责,落实委派人员考评制度。四要加强财务人员配备。各高校要根据本单位经费收支规模、二级单位数量、财务部门职责及当前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岗位,原则上按教职工人数1.5-3%的比例,并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配齐配足财会人员,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确保财务工作正常开展。五要努力提升财务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骨干人才培养,推动管理会计在高校财务工作的应用。各高校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设置管理会计岗位,培养管理会计人员,注重管理会计理念、知识培训,发挥管理会计在推动高校内部治理、激发管理活力、增强价值创造力、促进管理效益发挥等方面的作用。
同志们,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把握新常态、明确新要求、创造新业绩。让我们携起手来,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凝心聚力,开拓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努力开创高校财务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期报送:教育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各高校厅领导、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